今天学习对象的销毁,对象的销毁有两种方式:
- 创建的对象超出范围
- 创建的对象被重赋值为null
动手操作,先在主函数中创建对象,再将对象赋值为null,再书写finalize()方法,但是执行程序完成后,执行结果并没有finalize()方法输出的数据
如果再主函数的末尾只添加System.gc(),并没有将对象赋值为空。
此时,由执行结果说明,并没有将对象销毁。
此时,需要先将对象的变量赋值为空,再使用System.gc()方法强制启动垃圾回收机制,将对象销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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