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inux系统操作命令3:如何修改文件内容并保存

如何在Linux系统下进行文件编辑?

Linux系统文件可以分为三种模式:一般模式、编辑模式、命令模式
一般模式:可查看
编辑模式:增删改
命令模式:可保存
        “编辑模式” 跟 “命令模式”不互通,但是它们跟 “一般模式”是互通的,意思是从“编辑模式”不能直接进入“命令模式”,从“命令模式”也不能直接进入“编辑模式”,它们必须由“一般模式”作为彼此沟通的桥梁;

 

如果我想要修改一个文件那我应该怎么做呢?

首先我们要进入“一般模式”;
第一步:输入 “Vi  文件名” 进入【一般模式】,eg:vi web.php 这样就进入了web.php文件的一般模式;
第二步:输入 “i/a/o” 三个任选一个就进入 【编辑模式】在这个模式下可以修改文件的内容,修改完以后我们要先回到【一般模式】

第三步:输入 “ecs”退回【一般模式】;

第四步:在输入“:”进入【命令模式】 输入“wq” 保存退出;如果输入“q!”则是强制退出不保存;

第五步:再输入“ecs”,即可退回【一般模式】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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